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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廉政档案信用制注入的可行性分析

时间:2010/9/16 15:48:30 点击: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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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反腐倡廉一道重要的监督程序,廉政档案在我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已有3年多历史了,不少地方同时建立了干部电子版廉政档案,利用程度也千差万别。随着反腐倡廉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深入,可以说,廉政档案在干部管理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上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约束作用,但廉政档案要真正成为监督和约束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种强大的制度力还任重道远。廉政档案是对党员干部职务履行过程中廉洁与否的情况记录。从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上来看,它应是监督党员干部思想行为出轨的随身“紧箍咒”;从干部管理上来看,它应成为考察干部的首道试题,应作为一个干部进出、启用的第一材料、第一标准。笔者最近走访了5个单位监察室的廉政档案,除了1个单位定期录入廉政档案并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任免的第一个重要条件之外,其它4个单位的廉政档案均停留在“睡眠状态”,廉政档案成了干部监督的一种形式,一种摆设,档案中只有干部的社会关系登记和简历式任职记录,没有干部履职中廉洁从政正反方面的实质内容。
  不可否认廉政档案在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但事实上,这种积极作用总是遇到执行中种种因素的局限制约,因而廉政档案在干部思想蜕变的预警监督控制上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笔者以为,廉政档案要成为党员干部的随身“紧箍咒”,成为约束干部思想行为的“尚方宝剑”,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廉政档案的建设投入和功能应用外,严格廉政档案定期的真实的录入制度,将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察任免的“第一道窗口”,作为干部是否有德的“一票否决制”。换句话说,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监督作用最为关键的是:廉政档案应该注入信用制度,或曰信用管制,谁的档案有贪污腐化等不良记录,谁的德面便存在问题,也表明这个干部已经失信于组织,失信于群众,这个干部便不能再用。这是用人的第一标准,没有通融的余地。尊敬的朋友: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由本站编辑整理并发布,如果您有演讲等各类方面的写作需求,请联系我们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与一个人合作做生意,或是考察一个人品行,只要将其身份证号码输入专用网站,本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行为网上一查便知,这叫“身份信用制”。身份信用网中有不诚信记录,有贪污腐化记录,没有谁敢与你打交道。这种制度决定着一个人的前途命运直至政治生命,是一道永生永世的“紧箍咒”。在这种高压管控体制面前,为人处事、权利运作、工作生活等,谁也不敢违规越矩,越雷池半步。在权利、利益、是非面前,谁都是小心翼翼谨慎有加,不敢生非份非法非常之想,生怕一步不慎失信于人,失信于社会。因为,一次不良的记录足可以致命人一生幸福。这就是西方信用制的魔力所在,所以在西方国家,人人都有一种诚实守信的危机感,违法犯罪的恐惧感,因为诚信缺失、违反法律制度付出的成本太重代价太大。人一旦失信与失足,造成的后果可以说是一种对自身德操的全盘否认,一种人生道路的毁灭,一种政治前途的致命打击,以故,人们守信与守法的自觉程度很高。
  在电子时代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不光可以建立全国联网式的廉政档案专门网站,也可以在廉政档案中注入信用制。目前,每个副科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编号都是由纪委系统按照全国统一分配的区域码加地方码加编号而形成的,栏目设置比较规范,功能模块比较完善,便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统一联网式的互动管理。廉政档案监督作用的强弱取决于它的应用利用程度,廉政信用制缺失可以理解为干部任职从政过程中的一种信用缺失,即利用职权人为故意主观上形成了贪污腐化事实,这种事实不应以贪污受贿的数目为标准,而应以性质以次数作为衡量尺度和记录依据。
  廉政档案实现全国联网管理后,干部的进出、任免等于随时置于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公开公示中,由于每个副科以上干部有一个终身不变的廉政档案编号,就像身份证号码一样。干部进出或任免的考察中,只要进入廉政档案网,输入这个号码,干部违法乱纪的反面事例和廉洁自律的正直行为便一览无余,只要这个干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过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脏枉法、行贿受贿等败笔记录,这个干部无论走到哪里,也无论什么裙带关系,终身再也没有机会得到提拔重用。从廉洁从政信用制度上来说,正是因为他主观故意上对组织对群众有失信失约行为,可以断定这个人德操上的残缺不可用,“一棍子打死一个人一生”换来的是绝大多数干部对贪婪的恐惧,对廉政信用的牢记,正是这种近乎残酷的严肃的廉政信用体制,牢牢地监督控制着每个干部不良的思想行为,违反廉政信用制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糊涂一时会受害一生,这就充分利用了廉政档案特殊管制、跟踪监督的魔力。
  廉政档案的录入注重证据事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贪污贿赂、滥权渎职等违纪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由本人认可并签字,方可录入干部廉政档案。首次录入可考虑立即录入和缓期录入,对于性质上属于主观故意的贪污腐化等不洁经济行为,不论其数目多少,在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前提下,应当立即录入;而对于因人指使控制,或因人威逼陷害等非主观故意的贪脏枉法行为,当事人事后又能够及时认识反省到,并向纪检监察部门主动交待,配合调查的,可以暂缓录入廉政档案,留观警醒,待本人再次出现越轨事实时,无条件一并录入廉政档案,让其一辈子背着沉重的忏悔,一辈子在艰难中苟且生存,这就是廉政信用制度带来的长期效应、苛刻效应,换言之,这也就是廉政档案的生命力所在。
  在我国,建立廉政档案网,启动廉政档案信用管制,从理论和实践上看都是可行的。一是电子时代强大的网络支持,无处不达的网络应用,奠定了电子廉政档案互动管理、互动查询的基础;二是各级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副科以上干部,均建立了本级本地本单位干部廉政档案文字卷和电子版,并一级对一级形成了集中的资源管理机制,加上每个副科以上干部都匹配了一个对应的廉政档案编号,只要建站联网,每个干部的廉政档案便可以进入集中的网络资源管理,进行互动查询互动考察,特殊职位干部的廉政档案查询,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掌握的密码进入;三是目前逐步健全的反腐倡廉机制如财产申报制、重罚治腐制、任前廉政协议制等,为廉政档案信用制联网互动管理开辟了通道。
  廉政档案信用制注入后,特别是这种信用制网络化以后,党员干部日常履职中“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小贪不断、大贪不敢”的思想行为必然戛然而止,谁都知道政治生命的重要,谁都害怕廉政档案直点要穴的生杀予夺,谁都不愿意因小失大。一时的不检点,被录入廉政档案,意味着从此失信于组织,失信于群众,带来的是一辈子受制于廉政档案永不得翻身的代价,这笔账摊上谁都冤枉不划算,谁都不敢跟廉政档案信用制叫板。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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