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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9/12/16 14:44:07 点击: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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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全市上下振奋精神、信心百倍地贯彻“两会”精神、实施“两个强力推进”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在此召开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全市民政工作,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2009年民政工作,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及各方面的力量,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为“两个强力推进”做出新的贡献。按照会议安排,我先作个发言。晓春书记、朱冬副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狠抓落实。
    一、二○○八年工作回顾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战略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保障民生为第一要务,以推进基层民主为重要取向,以服务社会为根本要求,2008年全市民政系统争取到位各项民政资金7.94亿元,有力推动了全市民政事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
    (一)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
    大灾之年,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上下一心,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一线,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灾民,及时发放救灾应急款物,动员和组织社会捐款捐物,为全市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1、迅速启动灾害应急预案。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全市共接收救灾帐篷3000余顶,发放救灾帐篷720顶,发放彩条布、篷布50余万平方米,安排应急食品12余吨、饮用水1661箱,筹集发放雨雪冰冻灾害御寒衣被10.7万件(套)。全市募集各类抗震捐赠款4800余万元。先后设立临时安置和救助点41个,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受灾群众38.5万人次。妥善解决了受灾群众特别是受灾“三孤”人员过渡安置问题,向13116户重灾户按每户2000元标准发放过渡安置资金2623.2万元。
    2、加快推进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到去年12月底,全市永久性住房建设12360户全部开工,已竣工10947户,受损农房维修加固工作基本完成。全市按进度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20834万元,发放损房维修加固资金5500万元。对农村因灾无房散居五保对象,安排建房资金1475万元,对倒塌损坏的敬老院,拨付1398.5万元资金进行恢复重建和维修。
    3、确保救灾款物管理规范和使用安全。按照市委书记李仲彬同志提出的救灾款物发放要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肃纪律”的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实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公开公平,规范及时,坚持救灾款物用于解决灾民本身无力克服的吃饭、饮用水、穿衣、住房和因灾疾病治疗,用于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用于倒损农房重建和修缮,确保救灾款物使用不出格、不出轨。
    4、突出抓好御寒物资和过冬住房保障。对住房倒毁的756户农村散居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敬老院临时安置,通过投靠亲戚解决了243户临时居住问题。全市共筹集过冬御寒棉被4.15万余床,棉衣棉裤6.15万余件,单衣裤等其它物资35万余件,灾民所需御寒过冬物资全部得到保障,御寒物资于11月20日前全部发放结束。同时,全市各级财政积极调度资金480万元,专项用于过冬御寒物资采购,储备过冬棉被6000床,棉衣裤3400件,以保证群众安全过冬应急救助。
    5、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无”人员按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补助,因灾造成的新“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受灾的原“三孤”人员按标准足额补助。全市6-8月有14.89万人次享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5246万元,发放救济成品粮1768吨。对19114名“三孤”人员、生活困难的遇难及重伤残者家庭人员、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且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发放后续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后续救助资金1331万元。按每个遇难人员5000元标准发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6.5万元,遇难者遗体全部得到妥善安葬。全市因灾困难人员纳入城市低保6381人,纳入农村低保10539人。积极筹集冬令资金949万元,规范有序开展困难群众冬令救助。
    (二)“民生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
    城乡低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全市累计退出城乡低保达1500余户、4000多人,全市2008年底有43346户102281人享受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04075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1935万元,累计人月均补差114元;有61033户170693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资金5830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4.7元。医疗救助实现城乡全覆盖。全市城市医疗累计救助39701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126万元,人均医疗救助金达到129元。农村医疗救助43224人,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768万元,人均救助达到104元。农村“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全市符合条件的五保供养对象18308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水平达到29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1200元。全市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6所,新增床位1238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26%。百姓安居工程稳步推进。全市完成特困无房户安居建房1377户,同时投资200余万元对通江县、南江县两个麻风村危房进行了改建。
    (三)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全市有选举任务的2322个建制村和274个社区居委会全面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城市社区建设全面提速。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干部的待遇得到提高。全市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平均年龄从第六届的51.3岁下降到48.6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第六届的12.4%上升到54%,部分社区达到了“一社区一大学生”的要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各县区进一步促进了村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巴州区建立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南江县的“十公开”制度、通江县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百日推进活动”、平昌县将村务公开和村委会选举相结合的做法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民间组织健康发展。2008年全市共登记在册社会组织513个;注销登记社会组织21个;变更登记社会组织26个;撤销登记社会组织2个。民间组织2007年度的年检率达到100%,“实地年检”成为年检工作亮点。
    (四)双拥工作扎实推进,优抚安置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的基础上,全市优抚对象每人每月平均增长5元,由财政直发。全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户均达到1000元,城镇达到400元,烈属优待金达到450元,优待面达100%,优抚经费全部实现了社会化发放;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全市共有22768名农村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2008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93人,转业士官26人。在城镇安排工作613人,自谋职业安置601人,占应安置总数的98%,安置前培训率达87%。筹集自谋职业安置补助经费1170万元,比2007年度人均增加3500元。全面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全面落实。积极开展二轮双拥创建。积极推进巴中市创建第二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和平昌县、通江县、巴州区、南江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县(区)活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得到省验收考评组的充分肯定。
    (五)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社会福利事业加速发展
    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全市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平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通过省厅验收合格。殡葬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全市火化遗体共计925具,与2007年相比增长27%。社会救助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XX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江县救助站已经省厅验收合格。全市共救助求助对象5237人,其中市本级救助1935人。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程已开工建设。地名设标工作稳妥推进。全市共设标908649个,其中村镇牌1060个,农户牌680465个,农村设标覆盖率达94%。县级平安边界巴平线的创建活动已经完成,受到省厅表彰。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已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09年底主体工程完工。南江县“幸福家园”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福彩发行再创新高。全市共建福彩销售站点147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6125万元,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开展的第三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中,市老龄办被省组委会评为“优秀组织者”,同时被省老龄办表彰为2008年度老龄工作先进市(州)。慈善事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大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共接受社会各界各类捐款670余万元。
    (六)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民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切实加强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市局认真开展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了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全市民政系统共接待来访群众9882人(次),来信2665余件,特别是部、省及市级领导机关转交办的信访案件75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机关各项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党的建设、纪检监察、计划财务、人事教育、对外宣传、法制建设、行政审批等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树立了巴中民政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全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当前民政工作的主要矛盾,在宏观层面,主要是社会日益增长的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全市民政部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在具体层面,主要是:
    一是民政的推进机制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现行的民政事业发展体制虽经过改革调整渐趋完善,但仍有许多弊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逐步形成,民政职能不断扩大,领域不断拓展,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未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缺乏科学的推进机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如在管理体制上,强调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但因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困难,致使上级指导不力,基层服务不周,协调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投入机制上,强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但社会参与的政策不明,渠道不多;在协调机制上,强调民政牵头,但因职能及习惯思维所限,实际难以发挥牵头作用;在统筹机制上,强调城乡统筹,但制约“瓶颈”较多,统筹难度大。
    二是民政的职能主管与监督管理“两张皮”现象突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涉及社会组织、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收养、城乡低保等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其中,有许多属于政府的重要监督管理职能,但目前不少只作为社会的一般事务,停留在发发证、登登记、拜拜年、发发钱,工作层次不高,工作流程不够规范。长此以往,这将严重制约民政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部分民政干部的思想观念落后,作风不实与加快发展的要求差距甚远。一些民政干部不喜欢学习、不喜欢看书、不喜欢上网,没有战略眼光,想的是“短、平、快”,想的都是眼前的事情,不是长远的事情。不吸收新的知识,不适应新的工作,对新生事物、新文化、新理念接受慢,有些干部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差,思想观念落后,封闭保守,对外开放意识不强,缺乏横向思维的习惯,喜欢和昨天比,喜欢和自己比,喜欢用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比。群众观念不强,民本思想不够。发展的意识不强,没有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不思进取,满足现状,作风漂浮,办事效率低,推诿拖拉。个别人表态快,落实慢,执行力不强,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应付领导上,没有执行。
    四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缺少有效的工作手段。随着民政工作职能不断扩大和任务的日益繁重,基层民政部门机构不健全、工作不规范、装备手段落后,人员素质不适应等矛盾依然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和质量,造成的主要后果是,服务对象的情况不易准确掌握,民政工作的推进机制和任务落实缺少监管措施,民政救助和保障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党的温暖、政府的决策常常因基层力量的薄弱而在具体落实中大打折扣。
    二、全市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凹凸期”。由于社会转型,诸多深层次社会矛盾将进一步聚集和萌发。民政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发展同样面临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总体形势。特别是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是恢复重建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巴中民政工作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和极为特殊的困难,但也蕴含着发展的重大机遇,挑战就在眼前,机遇也正在向有着充分准备的民政人走来。
    (一)面临的主要形势和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更加重视,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目标的确定,使民政工作已由过去的边缘性、从属性、配合性工作转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军。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升和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民生指数的期望越来越高,这就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民政部门的作为空间将更为广阔。在扩大内需、防止经济下滑工作中,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生工程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一直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仲彬书记、蒲波市长、晓春书记和朱冬副市长多次视察和研究民政工作,极大地增强和鼓舞了全市民政系统的信心。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巴中民政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力量所在,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二是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特别是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深入推进,为民政工作体制性和机制性的深度改革提供了原生动力。我国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这为民政工作体制性和机制性的深度改革提供了原生动力,民政事业发展必将不断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丰富内涵,进一步拓展外延。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深入推进,民政基础服务设施落后的情况将得到极大改善。灾后重建规划,使民政系统大批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其中,将为巴中民政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的基础。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投资的规划中,还将有一大批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纳入其中,这是过去我们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巴中民政作为参与民生保障和恢复重建的重要部门,在争取资源上有充分的依据,在启动项目上有丰富的载体,在争取援助上有广阔大平台,在筹措资金上有多元的渠道,在加快发展上应有充足的动能。
    三是社会各界对巴中民政的热切期盼,为助推民政事业发展带来巨大动力。胡锦涛总书记对王瑛的先进事迹作出批示,温家宝总理对巴中的关注关爱,使巴中成为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热点地区;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巴中和其它市州一样,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巴中民政肩负的各项职能是各方面关注焦点中的重点之一。经济形势困难,社会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的呼声更高,对民政工作的期望就更高,民政工作的发展就更重要。全社会空前的注视和监督,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巨大的动力。
    四是全市民政系统无限的忠诚和团结,为助推巴中民政事业的发展铸就了坚实的根基。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团结一致,开拓奋进,你追我赶,争先创优,已具备了一定的快速提升的潜质。同时,兄弟市州民政部门竞相抢抓机遇,发挥各自优势,加快发展步伐,这将进一步激发巴中民政的创新活力,从而有力推动巴中民政发展水平的全面提升。巴中民政在抗震救灾的实践中,铸就了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大爱至诚的崇高思想,迎难而上、不屈不挠、共克时艰的拼搏精神,情系群众、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的为民情怀。有了这种思想、有了这种精神和情怀,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够取得灾后重建和各项民政工作的新胜利,也一定能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助推全市民政事业向前发展。
    (二)肩负的重要任务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是民生保障任务异常繁重。受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农民工务工收入减少,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很可能出现城乡困难群众进一步增多。以上种种,短期问题与长期矛盾交织,灾害影响与经济危机叠加,各种民生保障任务集于当前。
    二是灾后重建任务异常繁重。2009年是落实灾后重建规划关键一年。按照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重建规划的要求,一大批民政基础服务设施项目即将启动,还有一大批项目在今年必须完工。时间要求紧,利益协调难,制约因素多,这是对巴中民政在特殊时期的严峻挑战。
    三是资金筹集任务异常繁重。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全市各项民政资金中,中央和省财政下拨资金所占比例一直较大,我市地方财政配套情况一直不理想。2009年民政各项资金支出将进一步增大,在目前宏观形势不乐观、财政收入可能减少的情况下,部分民政事业经费和基础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出现重大缺口。
    四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任务异常繁重。人民群众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社会开放度、透明度越来越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难度明显增大。我市殡葬改革一直处于全省倒数第一的困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难度不断增大。
    三、二○○九年工作安排
    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二届十一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和“两个强力推进”的工作部署,突出“项目、创优、规范”三大重点,按照“依法、规范、阳光、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全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有新作为,“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要有新突破,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要有新发挥,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要有新面貌,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全市民政事业的新发展。
    2009年的民政工作:
    一是要以“项目”为中心,打造项目民政,不断提高民政的保障实力。项目是提高民政保障实力的重要基础,只有通过项目的推进实施,进一步优化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式,增强民政事业的发展后劲,从而不断提高民政的保障水平。要坚持项目化的推进方法。项目民政的推进必须要以一个个项目为载体,以项目的落实推进民政工作的发展。只有按照项目管理推进方法,实现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体现项目的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民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从而提升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达到为民政对象提供更优质服务的目的。2009年是巴中民政事业发展的“项目推进年”,努力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重视项目、抢抓项目、建好项目的工作氛围。要通过项目编制民政预算。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规划项目尤其如此。要学会和习惯用项目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不断把握“项目”契机,通过抓好民政项目建设,改变过去那种财政安排临时性、短期性和在预算外追加经费办事的做法,着力建立民政系统的科学规划和预算制度。现在的资金是跟着项目走,做民政工作一定要有项目民政理念,要善于、主动根据项目立项情况研究编制民政工作预算,从而持续、有效的争取资金保障,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要按照“提前”、“加快”的要求,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立项、开工、建设、竣工工作,确保把项目做实建好,民政项目推进要体现扩大增量与优化存量相结合,外延扩张与内涵提高相结合。切实做到用项目提升优势、用项目破解难题、用项目凝聚人心、用项目为民造福。
    二是要以“创优”为目标,促进各项民政工作高标奋进。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积极开拓争先创优渠道,主动谋划争先创优举措,切实做到“六个落实”,即: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落实,创优举措落实,集成协作落实,督促检查落实,评比表彰落实,通过上下联动、全面协作、共同奋斗,在城乡社会救助、双优优抚安置、农村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等方面得创优成果,确保以单项创优促成综合先进的争创成果。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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